why do i still love you

异坤|我的黎明骊歌(AU)



借On the Road设定写写。人都从美国回来了,见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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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西海岸的太阳落了山,它余晖勾勒的山脉轮廓是经由上帝之手造出的折纸作品。蔡徐坤躺在柏油路上,头顶是蓝色皮卡的两个后车轮,脚底是空荡荡一条公路,而他像一个滚烫的连接符横在二者中央, 高烧令他神志不清且杀气腾腾。
“你们没有人会处理这个吗?”他听见一个温和的声音从他脸的正上方响起:“……附近也没有药店什么的。”
“没,”有人说,语气满不在乎:“大家都这样。拖着拖着就好了。”
他闭着眼睛都能感到有人在无奈叹气,然后他就笑了,朦胧得像在梦里沉浮。他的意识已经飘到了离地面很远的地方,一条连接东西海岸的公路是贯穿这片土地的巨大伤口,太阳留下的最后一点光线将云层照得几近透明;另一边,深蓝色的夜幕低垂着翻卷过来,像什么上好的天鹅绒被面。
伤口......他迷迷糊糊想:伤口。
这个好,可以写到歌里去。

“你们放他一个人发烧真的不要紧吗?”他又听见那个声音开口说话了。他在心里张着嘴巴回答:不要紧,不要紧,没关系的——你有酒吗?
他的眼皮抖动了一下,有气无力的。
有人在旁边蹲了下来,紧接着一只温凉的手抚在了额头上。
意识从高空急速降落,哗啦一声掉进冰窟窿,溅起的一点水花让他睁开了眼。他从睫毛交叠的缝隙里看到一个人影,有着宽阔的肩颈和看起来很不错的胸肌。
“难受吗?”他听见那人说,“你好烫。”
闭嘴吧,妈的你别没完没了。


2.
一周前蔡徐坤和他的乐队在公路上捡了个男人,温和,固执,喋喋不休。
“你可以喝酒吗?”他的眼睛像小鹿的眼睛,瞳孔很黑,很清澈,并且神奇地总是保持湿漉漉的状态:“你看起来年纪很小。”
蔡徐坤挑着眉毛瞥了他一眼,耸耸肩,仰头把一瓶啤酒灌进嘴里。他的鼓手在旁边嘲笑他:你怎么捡了这么个东西?

他看见王子异的时候他们正减速路过一个加油站,他坐在皮卡副驾驶上翘着两条长腿吃棒棒糖,鼓手开车,后边敞开的车厢里堆着他们破破烂烂的乐器、睡不醒的吉他手和暴躁的贝斯手。车窗从来是不关的,震耳欲聋的鼓点砰砰砰砰往外砸,和飞起的尘土一齐被他们抛洒在身后的公路上。
他看见加油站,顺带就看见了加油站前方的男人。那人好像正在拦车,高,挺拔,穿着背心,提一个很大的旅行包,脑袋后头扎着小辫子。
我喜欢小辫子,他叼着棒棒糖想:可惜头发老是长不起来。
继而他又远远判断出这人肌肉不错,长得应该也不错,然而他没打算停车;沿途想搭顺风车的人太多,他一个没理。后车厢里的宝贝乐器和脾气很差的贝斯手不允许再多一个人来占他们为数不多的领地。但是——凡事总有个但是,命运总在这时候蹦出来叫你别小瞧它,你急于摆脱的可能也正是你想追求的。
于是在某个气温华氏85度的下午,加油站,柑橘色的天空带着地面燃起一团红云,空气中漂浮着果汁棒棒糖的气味;蔡徐坤两条胳膊搭在车窗上向外看,正和那人试探着抛过来的视线对个结结实实。
操。
他脑子里飙出一句脏话,像被什么东西迎面击中了,一股荒谬而疯狂的情绪攫住了他;在那一瞬间他灵魂出窍,有个声音从意识的罅隙里钻出来,附在耳后对他幸灾乐祸地低语:你好像要完蛋了。

等他回过神来的时候他的鼓手正准备一脚油门到底。蔡徐坤拍他胳膊:倒回去倒回去快快。
鼓手骂:操你。转成急刹把车子停住了。
然后他的蓝色皮卡甩了个漂亮的弯来到王子异面前,扬起的灰尘呛了人一脸。
去哪儿?
他居高临下地一抬下巴,舌尖顶着棒棒糖在嘴里从左转到右。
随便哪里都行。那人咳嗽:到大城市就行。
他从头到脚地打量他,目光在人工字背心露出的部分流连,末了两眼一眯:挺好。
会修车吗?
......不会。会洗车。
那会唱歌吗?
站在车窗底下的男人抿着嘴巴,朝他露出了第一个有些腼腆的笑容。
会吧。还会跳舞。
行。蔡徐坤伸手往后车厢一指:上去吧。
Thank you~
这声上扬的尾音七弯八绕绕得他头晕。他拉开车门跳下去,又跟着爬上后车厢,在他的贝斯手开始骂人之前把人推搡出去:去你坐前头去,我晚上请你喝酒。
然后他听见那人问,你们是个乐队啊?
是啊。他叼着棒棒糖轻轻笑,心里特别清楚自己这样笑起来有多好看——在沸腾的阳光底下他看起来就像一块淌着蜂蜜的奶油蛋糕。
我是主唱噢~


3.
夜幕几乎是一寸一寸压下来的,每一颗星星看上去都触手可及,像圣诞树顶上的装饰。蔡徐坤躺在凉下来的柏油路上降温。王子异去捞他,又被他蛇一样滑过去了。
“我不想起......”他在毫无意识地耍赖:“我好热......”
他连鼻腔里呼出的气息都是滚烫的。
昨天他们路过一个小镇,小镇中央有个圆形的露天广场,蔡徐坤就指挥另外三个乐队成员,再加一个王子异,把皮卡上的东西都搬下来。他们从夜幕低垂的那刻开始演出,直嗨到灿烂的银河横过头顶,所有人都在大喊大叫,拥抱、接吻、贴身热舞、往对方身上淋酒,然后再大笑着不知道从哪里拉来一根水管冲洗。蔡徐坤赤条条的身体像一弯落在地上的新月,皎洁又透亮,被冷水冲过的那刻又像一尾湿漉漉的打着摆的银鱼。他亢奋地像是踩在了自己的神经上跳舞,贴着王子异的身体肆无忌惮地扭,眼睛追着对方的眼睛,脸追着对方的脸;他用沙哑的嗓音和被淋湿的一腔水汽去叫人名字:子异......
那人耳朵蹭地一下就烧起来。
他很满意,又伸出两条软绵绵的胳膊去搂人脖子,边晃边用一种娇嗲的语气命令:亲我~
这时候他的眼睛亮亮的,在星空底下像两粒汁水丰盈的紫葡萄,他酒气弥漫的呼吸喷洒在对方脸上恍若海妖的歌声。急促的亲吻如愿以偿地降落下来,他仰着脖子向后倒又被一把搂住,不由踮起脚尖颤颤地笑了。一片柔嫩的、风中的树叶。

这么闹过的结果就是第二天蔡徐坤合情合理地发烧了,一整天他都晕乎乎的。他原本还想蹭进王子异怀里躺一天,却反过来被人拿毯子包成一团塞进了副驾驶。那人替他把座椅放平的时候还在说:你好好睡。
他们一路往前开,蔡徐坤陷进高热里昏昏沉沉。他做了好几个梦,醒来的时候都不怎么记得了,唯一记得的只有自己在这条长长的公路上走。他甜蜜的孩童时代已经过去,如今正值青春,本该肆意挥霍的年纪却在认识世界的路上体会到了孤身一人的痛楚。在一片黑暗中他抬眼观看,他毫不确定的未来、他的热望、他内心的焦灼全都一滴滴落在柏油路上;在混沌的深沉的梦境里他感到有人轻轻拍打他的脸,然后他睁开眼睛,看到的是王子异的脸。

黄昏时分他从车里挪到了车外,乐队成员对此早已见怪不怪了,而应当紧张他的那位不知道去了哪里。他躺在柏油路上吹风,脑子里想到的是冰川、两极和企鹅——直到他要的人又回到他身边,蹲下来,忧愁地望着他。
“我会好的,”他喃喃低语:“别担心……有酒吗?”
王子异叹了口气,终于伸手成功把他架起来,揽进自己怀里;他立刻痴缠着攀上去,拼命汲取来自对方身体的一点凉意。他想用自己的体温融化他,像融化一座冷白色的冰川,否则它就会飘走,或者继续不为所动。
我要抓住你。他一边这么想着,一边真的揪住了人背心的领口,扯下来。
“你想要我吗?”他贴过去,贴到人胸口,嘴巴一张一合,声音很轻,看起来像一只吐泡泡的鱼。


4.
几天前的傍晚他们缩在架子鼓旁边啃蔫巴巴的三明治,道路两侧是成片广袤的土地,看上去仿佛没有尽头。世界是暖色调的,是热带水果的汁液,充斥着甜蜜又野蛮的气息。
这是他们在路上的另一个普普通通的黄昏,吉他手在睡觉,鼓手和贝斯手不知所踪;主唱啃完一个三明治,又从旁边的塑料袋里掏出第二个,一口咬下它的尖角。
我想吃罐头。他望着远方黄澄澄的落日,没头没脑来了这么一句:那种水果罐头。
说完他就忘记了,专心致志地吃起来,吃相很猛,像饿了三天的野猫。


蔡徐坤说过很多这样没头没脑的话,我想吃,我想喝,我想游泳,我想看仙人掌,大家都不在意,连他自己也不在意。他对着王子异和王子异周身的空气轻飘飘抛了这么一句话,然后让它消弭于无痕。然而这次的情况不太一样,这次好像上帝施了什么魔法,第二天清晨他卷着薄毯从后车厢里醒来,睁开眼就看到一个小巧的黄桃罐头被安放在一堆灰扑扑的破烂行李旁边,像一个掉进蓝色皮卡的小太阳。
哎……这哪来的?
他还没睡醒,松软的声音裹着一层蜜,脑袋从毯子里钻出来。
凌晨经过便利店,我让他们停了一下,你睡着了。
他又把脑袋缩回去,躲进毯子里笑,笑够了突然一把掀掉它。他好快乐。他从后车厢连着前车的空档里探进半个身子,抓着贝斯手的肩膀猛摇。
停车!他冲人后脑勺大喊:快点~我要吃罐头!
车子滑了一个弧线停下来,有人边拍方向盘边骂,但他全然不在乎。他撤回身子乖乖坐下,拿期待的亮晶晶的眼神去看王子异。
现在吃就不会洒了,他认真说:有勺子嘛?
当然有。他想要的东西都会有。
他看着那人蹲在他面前给他开罐头,黄桃的甜腻气息飘散出来。对方掏出一个半透明的塑料勺小心翼翼地插进去,稳着胳膊把这枚小小的礼物送到他面前。
你先喝一口,王子异低声说,它太满了。
这个时候他觉得自己简直不能更快乐了,脑子里甚至有小鸟在唱歌,他想跟着唱,还想跳起来亲对方一口。他肆意发散的情绪像一段俏皮的口哨,轻快,愉悦,能勾人。于是举着罐头的人也跟着笑起来,边笑边说,再不喝就洒了哦。
他的吉他手抬起眼皮看了他们一眼,翻了个身又继续睡了。
我得记住这个。他们同时在脑子里对自己说:我得记住这个。
我能为这个瞬间写一百首歌。


5.
那时候蔡徐坤还没意识到,他之后会拥有许多个像这样的瞬间,真要写起来是写不完的。比如他搂着王子异的脖子跳舞,对方细碎的吻一簇簇落在他颈间;再比如现在,他发着烧,坐在柏油路上,头昏昏沉沉地往人身上贴。他用他天真的欲求和与这份天真对等的狡黠去留住对方。在这一刻他既不是夏娃也不是蛇,而是那颗漂亮的、烂熟的苹果,等着被人咬一口,然后瞬间明白了一切。
“你是病人。”他听见对方无奈叹气,“我不会……”
我是病人,我知道,我发烧了……那你为什么不听我的?
他在被人握住手的同时脱了力,五根手指仿佛齐刷刷死去了似的,又被妥帖地收进另一个掌心里。我现在看起来肯定很糟——他还有精力去想这个——刚在地上躺过,一身臭汗黏黏糊糊。我脸是不是肿了?
“那你能不能亲亲我?”他可怜兮兮地转换策略:“说不定我就好了呢。”
这叫什么话。
他有点焦急。他老想着这人说到底不过一个搭车客,突然地来也能突然地走,轻率地在他生命里进出,最终很可能留不下半点痕迹。他在上路的那一天起就将迷茫和无聊抛在脑后,世界也好,事物也好,人也好,他不接受来自外界的任何审判;然而眼下这个审判是他不得不接受的。他在一个又一个倒数计时似的紫色的黄昏里看着这个背影,惴惴不安地等着那最后一纸通牒。
夜晚的风很凉,吹得他发颤,他投掷而出的问号还在空中漂浮,迟迟等不来一个吻。他快放弃了,他艰难地把自己从这块浮冰上揭下来,打算重回柏油路的怀抱——然而他高估了自己的行动力。


很快他又被一只手坚定地拉了回去。王子异下巴抵在他肩膀上,悄声问:你们打算开去哪儿?
他从混乱的思绪中抽出一个地名,说,旧金山。
那我就去旧金山。
……你去哪儿?
旧金山。
他就定住了。他不知道从哪里突然来了力气,一个大幅转身跪坐在人面前,捧着那张脸反复确认——你再说一遍?
我说我去旧金山。对方迎着他探寻的视线笑了:和你一起。
他脑子发懵,等他反应过来的时候他高热的吻早已化作一捧跳跃的火苗扑了下去。浮冰顷刻间就融化了,在柏油路上留下一滩水渍。

他们近乎粗鲁地接吻,脑子里什么都不去想,也什么都不想管;他们用无尽的耐心去抚摸对方的脸、胳膊、腰和后背,空气里流淌的都是酒精。痛苦的情欲飞鸟一样聚集,令人颤栗的爱意就此涌现,辽阔无垠的公路装不下它,低垂的夜幕也遮不住它。明天,他们的蓝色皮卡轰隆隆驶进山谷,或者哼哧哼哧爬上一座山坡,这些都不重要了;重要的是一切都会变得不一样,尽管它们看上去会和以往所有的日子一样没有分别。一个崭新的、滴着露水的清晨在等待他们,空中飘浮着圣洁的花朵,那是爵士美国拂晓时一张张困倦的脸庞。


(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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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空中飘浮着圣洁的花朵,那就是爵士美国拂晓时一张张困倦的脸庞。
——《在路上》,杰克·凯鲁亚克

题目来自艾伦·金斯堡《我的黎明骊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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